1、冷凝水的出口温度不易高于60℃,以免结构严重。
2、高温端的温差不应小于20℃,低温端的温差不应小于5℃,当在两工艺流体之间进行换热,低温端的温差不宜小于20℃。
3、在采用多管程、单壳程的搪玻璃列管式冷凝器,并用水作为冷却剂时,冷却剂的出口温度不应高于工艺流体的出口温度。
4、在冷却或者冷凝工艺物流时,冷却剂的入口温度应高于工艺流体中易结冻组分的冰点,一般高于5℃。
5、在对反应物进行冷却时,为了控制反映,应维持反映流体和冷却剂之间的温度不低于10℃。
6、当冷凝带有惰性气体的工艺流体时,冷却剂的出口温度应低于工艺流体的,一般低5℃。
7、搪玻璃列管式冷凝器的设计温度应高于很大使用温度,一般高15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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